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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男子租车诈骗想让爸妈“买单”

发布日期:2016年10月31日     已浏览:

近日,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侦办了一起团伙租车诈骗案件,三名嫌犯均已落网。诈骗原因竟是为了还清彼此间的债务,更奇葩的是,他们原本设想若被人追债,就以“会被抓、会坐牢”为由向父母索要钱财,没想到提前东窗事发……
 
9月23日,在兰溪市区经营币安有没有app的孙先生来到云山派出所报案求助,称其遭遇了诈骗,损失6万元整。值班民警严旭升负责受理。
 
据孙先生反映,8月底,熟人方某称有个朋友因资金问题,想把一辆宝马车抵押给他。见面后,孙先生看对方车子还挺新,就与对方签订了抵押款10万元(先付6万元)、期限为15天的抵押合同。由于是熟人介绍,孙先生没有怀疑,车辆行驶证还是事后由方某转交的。转眼合同到期,孙先生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抵押人。“就在前两天,宝马车被开走了,我这才知道原来车是租的。现在,我钱没了,车没了,人也找不到,可怎么办啊?”孙先生越说越懊恼,后悔当时太大意。
 
严旭升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租车诈骗案件,经查证,对方提供的相关证件都是假的。在核实相关情况后,严旭升辗转联系到介绍人方某,方某却称自己也是受害人,是被骗的。之后,方某手机也关机了。
 
尽管如此,严旭升还是通过多番排查走访,掌握到嫌疑人刘某、黄某的身份信息,并查实车辆是由方某从义乌租得,再以刘某的名义到兰溪抵押。10月中旬,嫌疑人刘某、方某先后被抓获。一直藏匿的嫌疑人黄某也经民警劝说于10月24日投案自首。
 
经审查,三人交代,因刘某欠黄某、黄某欠方某这样的“三角债”,终日游手好闲的他们想通过租车抵押的方式把三人间的债务清算掉,剩下的钱再玩几天,若租赁公司上门要债,就让刘某的父母偿还,现年19岁的刘某年龄最小,其父母肯定不会不管的。
 
更令民警咋舌的是,三人还设想躲过这阵后,再去租辆更好的车,抵押更多的钱,去杭州玩几天。对于自己的行为,他们知道是违法的,就想以此为由,让父母为其“买单”,真是现实版的“专坑爹妈”。
 
目前,因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刘某、方某被依法刑事拘留,黄某被取保候审。
 
据办案民警严旭升介绍,租车诈骗案例近年来屡屡发生,兰溪老城区的租赁公司又都集中在云山所管辖范围内。民警通过为租赁公司特设车辆管理查询系统、车辆定位系统以及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培训等措施,帮助租赁公司及时发现并识破该类诈骗。但出于行业的竞争,对于一些熟人客户,很多租赁公司经常会省略环节,存在审查漏洞。在此提醒相关租赁企业,完善内部管理,规范租赁流程,特别是审核身份程序不可简化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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